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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ㄉ上班時間是中午11點到晚上10點


有時候客人多一點 還會到10點半至11點


原來老闆娘說我遲到太多是11點05分內有10天


這中間11點1分ㄉ也有幾天 還有3分ㄉ 5分只有一天


[這樣對嘛 我有時候忘記打卡 有時候根本是鐵門打不開..]


加班居然是從晚上10點20分以後才算


總之感覺很不舒服


我這樣薪水應該是領多少才對?


我沒有勞健保 剛來時間沒有這麼長


試1.5萬 但是現在每天要上11個小時[最少]


一個星期上5天 也只有拿2萬


我這樣到底要不要換工作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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