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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這一篇 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很難過


如果我是女主角 我會做跟她一樣的決定 我絕對不養她


女主角幼時沒有左手掌 爸爸在跑船 不是常在家


媽媽再她很小的十後 便離家出走一去不回


爸爸也曾去求媽媽回來照顧小孩 媽媽就是不肯回來


導致女主角是在育幼院長大的 爸爸跑船回來


就會到育幼院接她去相處 順便繳交一年半載的伙食費跟教育費


女主角還遇到營橋國小的潑硫酸事件....


現在爸爸年紀大了 女主角也結婚了


她每一段時間就帶小孩去看爸爸[外公]也給一些生活費


冒出一個媽媽告她棄養 她實在是很生氣


這個主角如果是我 我絕對不會養她


在我小時候 便拋棄了我 現在要叫我養她


我告訴你 門都沒有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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